随着丰收季节的过去,人民群众还没来得及享受丰收带来的喜悦,就要拖着略显疲惫的身躯匆匆投入到田间地头,施肥灌溉,以备来年取得更好的收成!但随着夏秋两季杂草生长,灌溉渠道被堵,造成群众灌溉不便,清理疏通排水渠就成了首要任务。随着清理出来的杂草越来越多,清运清理工作也变得棘手,索性一把火点燃倒成了首选。
近期,临渭区农村综合执法大队下邽中队在辖区巡查中,就遇到多处火点,大多数也是在清理排水渠过程中燃烧杂草,还有更甚者,引燃生活垃圾堆,这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带来了不必要的安全隐患。尤其在我们生活的当地,冬天雾霾天气较多,冬季呼吸道感染病增多,露天焚烧产生的有毒气体危害不言而喻!
截止目前,下邽中队已制止扑灭火点10余处,对两起引起影响较大的火点进行了行政处罚,对当时人进行询问谈话,并均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
因此,我们也深切呼吁:为了您的身心健康,请勿露天焚烧,轻则行政处罚,重则造成危害,面临巨额赔偿或者刑事处罚,得不偿失!
群众聚集区焚烧枯枝落叶,旁边就是民房
排水渠焚烧秸秆,不远处就是群众的葡萄园,稍有不慎,后果严重
执法队员奋力扑救
露天焚烧的危害
露天焚烧垃圾产生大量的污染物,如二氧化硫、悬浮颗粒物、氮氧化物,以及有毒微量有机污染物对人体都存在一定的危害。其中,二氧化硫在浓度高时会使人呼吸困难,它形成的悬浮颗粒物,随着人的呼吸进入肺部,对肺有直接的损伤作用。而悬浮颗粒物如粉尘、烟雾等随呼吸进入肺,可沉积于肺,引起呼吸系统的疾病。氮氧化物可刺激人的眼、鼻、喉和肺,增加感染的发病率,例如引起支气管炎、肺炎、病毒性感冒,诱发肺细胞癌变。
焚烧秸秆的危害
有数据表明,焚烧秸秆时,大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三项污染指数达到高峰值,其中二氧化硫的浓度比平时高出1倍,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的浓度比平时高出3倍,相当于日均浓度的五级水平。当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达到一定程度时,对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含有黏膜的部分刺激较大,轻则造成咳嗽、胸闷、流泪,严重时可能导致支气管炎发生。焚烧秸秆形成的烟雾,造成空气能见度下降,可见范围降低,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119条:公民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造成大气污染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64条:焚烧秸秆引起火灾,以“过失引起火灾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114条:放火、决水、爆炸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115条:放火、决水、爆炸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