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儋州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儋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考核及奖惩办法>的通知》(儋农居办〔2022〕10号)和《2023年儋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点的函》等文件要求,深入推进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同时做好我市和美乡村和清洁村庄建设工作摸底情况,为下一步申报和美乡村和清洁村庄工作做好准备,2023年10月24日至27日,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考核组对全市16个镇和三都办事处开展儋州市202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工作。且考核分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八大清理行动各牵头部门和事爱卫办分别对各自牵头的工作事项对各镇整治情况进去评分并对评分结果负责,评分结果交由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保证考核过程的公平公正。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考核工作前,儋州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考核组成员召开“儋州市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考核工作部署会”,会议由市农业农村局科教(促进科)郭江海科长主持。
本次考核工作由市委宣传部、市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环卫局、市爱卫服务中心等部门各派一名负责人组成考核工作组,分成两组开展考核工作。其中,第一组由市农业农村局、市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爱卫服务中心组成(市农业农村局带队),负责考核兰洋镇、南丰镇、光村镇、东成镇、海头镇、雅星镇、中和镇、新州镇等8个镇;第二组由市委宣传部、市水务局、市住建局组成、市环卫局(市环卫局带队),负责考核那大镇、和庆镇、大成镇、王五镇、峨蔓镇、木棠镇、排浦镇、白马井镇等8个镇和三都办事处。
考核具体时间由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安排。10月24日考核兰洋镇、南丰镇;那大镇、和庆镇;10月25日考核光村镇、东成镇;大成镇、王五镇;10月26日考核海头镇、雅星镇; 峨蔓镇、三都办事处、木棠镇;10月27日考核中和镇、新州镇;排浦镇、白马井镇。
考核内容包括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农村生活污水、清理畜禽粪便及农业生产废弃物、改造农村厕所、改造村庄道路、建立长效机制、深化文明风尚创建、建立乡村环境整治规划体系等方面。
本次考核主要采取实地核查、听取汇报、核查资料等方式对各镇和三都办事处进行全面考核,且每个镇(办事处)核查1-2个行政村(含2-3个自然村),核查的村由考核组抽查及镇级推荐结合,对照实地核查内容,实地核查整治工作情况。
截止10月27日,本次考核工作圆满完成。
考核过程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