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广大民营经济人士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湖洋曾繁颂
创建于202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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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正确分析了我国所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具体国情,实行了改革开放政策,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开始出现和发展,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等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队伍不断扩大。随着实践的发展,我们党对非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认识也不断深化。

       改革开放以后,在如何看待非公有制经济问题上,我们党内和社会上存在着严重分歧,焦点集中在非公有制经济是姓"社"还是姓"资"。我们党依据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特别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积极贡献,逐步深化了对其性质、地位、作用的正确认识。

      加强教育引导,是推进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健康成长、进行有序政治参与的关键。目前、我国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主流是好的,但由于所处单位、企业党组织不够健全、思想政治工作还比较薄弱。党政有关部门要着眼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队伍、针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思想活跃的特点,把握关键环节,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对他们进行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持续发展能力和谐共处能力。

      要在充分尊重的前提下,注重实际效果,突出加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思想教育引导工作。要充分发挥工商联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政与政治和社会事务中的主导作用,着力推进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教育和培养。要利用多种渠道,分期分批、分层次的开展经常性的培训,通过各类教育活动,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充分认识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的历史必然性和巨大优越性。自觉抵御西方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影响,坚定理想信念,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不断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坚定性。

       要结合企业文化建设,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把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结合起来,把个人的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树立法治意识、诚信意识、责任意识,做到“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争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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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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