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是每年12月4日,在这一天,我们纪念的是国家宪法的颁布和实施。宪法是一部国家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职权、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宪法的颁布和实施对于一个国家的发展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国家宪法日被视为一个重要的纪念日。今天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7日是我国第六个宪法宣传周。
近年来,在漳浦县教育局和湖西畲族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校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同时,高度重视孩子们的思想道德建设,扎实开展法制和安全教育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提高全体师生法律意识,进一步深化法治教育,加强师生自我安全防范意识,12月4日下午,我校邀请漳浦法院赤湖法庭魏崇洋法官助理(我校法治副校长)及湖西派出所蓝志杰警官,为全校师生举行了一场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主题的法制讲座。
蓝福基副书记主持会议
参加本次报告会的领导有:湖西畲族乡党委柯雪龙宣委,漳浦法院赤湖法庭魏崇洋法官助理,湖西派出所蓝志杰警官,湖西民族中心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蓝圳杰,湖西民族中心学校党支部副书记蓝福基,湖西民族中心学校副校长杨雄等。
讲座上,我校法治副校长魏崇洋法官助理结合小学生的特点,用一个个具体的事例,从多个方面给我们讲了法律知识,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深入浅出地给我们做了生动的报告,告诫学生们必须增强法治观念,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引以为戒,健康成长,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做一个守法合格的小学生。
蓝志杰警官的讲座深入浅出,生动形象,用具体实例给我们讲述了学会正确面对校园欺凌,校园欺凌预防干预方案强调的三个健康: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社交健康。
会上,魏法官和蓝警官还就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预防传染病等做了简略的介绍,关爱之情溢于言表,谆谆教诲深入人心!
湖西畲族乡党委宣委柯雪龙同志指示乡派出所、学校领导和老师们要密切关注校园欺凌现象,及学生在面对校园欺凌时,该怎么做:1.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2.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最后蓝圳杰校长做了总结发言,他勉励同学们争当新时代的好少年!落实今天法制教育报告会的主要内容,让法律意识在同学们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12月4日上午,蓝福基副书记利用国旗下的讲话对全校师生进行法治教育,宣传宪法知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国家宪法日的起源
国家宪法日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956年12月4日,当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部宪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全民普选通过的宪法,标志着新中国政治制度的确立。2001年,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国家宪法日当天发表了题为《追求宪法精神促进宪法实施》的讲话,正式将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并为此设立了庆祝活动。
国家宪法日的活动形式
国家宪法日的庆祝活动通常包括宪法宣誓仪式、宪法知识讲座、宪法宣传展览等。在宪法宣誓仪式中,公民会在宪法前庄严宣誓,表示忠诚于宪法,遵守国家法律。宪法知识讲座和宣传展览则是为了加强公民对宪法的了解和认识,提高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
国家宪法日的意义
国家宪法日的意义在于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的实施和发展。宪法是国家最高的法律标准,是保障公民权利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法律依据。通过庆祝国家宪法日,可以加强全社会对宪法的认识和尊重,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促进宪法的贯彻落实。
在国家宪法日这一天,我们应该思考宪法给予我们的权利和义务,关注宪法的实施情况,积极参与国家事务,为构建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我们也应该珍视宪法,守护宪法,共同维护国家的法律秩序和社会稳定。
总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纪念日,它提醒我们宪法的重要性,激发我们对宪法的热爱和敬重。通过加强宪法宣传和普及,我们可以进一步推动宪法的实施和发展,为建设法治国家作出更大的贡献。让我们共同庆祝国家宪法日,共同守护宪法,共同努力为国家的繁荣和进步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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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编辑:邱桂香
一审一校:蓝惠周
二审二校:蓝福基 杨雄
三审三校:蓝圳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