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我国将迎来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和第六个宪法宣传周,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好今年的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在宪法日到来之际,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国家宪法日简介
国家宪法日是以纪念一个国家现行宪法为主题的法定纪念日。设立国家宪法日,目的在于纪念现行宪法的诞生,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培养社会公众崇尚宪法、服从宪法和遵守宪法的意识。中国将每年的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设立宪法的意义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国家宪法的地位
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其他法律是宪法的具体化。任何法律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是最高行为准则。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宪法陪伴我们一生
当我们出生时:
《宪法》第二章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宪法》第二章 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当我们上学时:
《宪法》第二章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当我们工作时:
《宪法》第二章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宪法》第二章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倡议书
尊敬的老师、家长朋友们:
大家好!让孩子从小知法、学法、懂法是幼儿园和家庭共同的愿望。为加强宪法宣传,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提升教师法律素养,增强幼儿和家长的法律意识。在“12.4”国家第十个宪法日来临之际,九都一小附设幼儿园开展“‘宪’入童真,‘法’育未来”为主题的宪法宣传周活动。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普及法律知识不仅有利于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养成依法守法的习惯,也有利于我们国家的稳定和谐。为了进一步加强幼儿自我防护意识,普及最基本的法律常识,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我园以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周”为契机,家园合力,共同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和良好性格的培养,积极行动,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当代公民,向老师、家长提出以下倡议:
1.懂法:每个公民都应对法律拥有基本了解,保证在社会生活中确保自身利益不受伤害。
2.学法:深入学习法律知识和各种规章制度。是每个公民应重视的义务,让学习法律法规不止流于表面。
3.守法: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懂得在以法律约束为前提下自由生活。
4.尊重、爱护国旗和国徽,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维护国家的利益,为自己身为中国人而感到骄傲。
5.遵守交通规则并维护园外公共秩序,不阻碍消防通道,有秩序停放车辆,营造良好的校园秩序。
6.增强自身依法维权意识,勇于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7.家长朋友要经常给孩子讲解每个公民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以及自己所拥有的权利,让孩子从小懂得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知道法律、法规有法律的约束力和强制力,要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法制常识。
8. 要有宽广的胸怀,要教育孩子不因小事激化矛盾,要和小朋友友好相处,要互帮互助,营造浓厚的团结氛围。同时,家长也要从自身做起,时刻以法律为准绳,规范自己的言行,监督自己的行为,营造温馨和谐的家庭氛围,为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
9. 引导教育孩子掌握最基本的生活技能和法制常识,让法制安全扎根在孩子心中。
(1)不跟陌生人走,不随便接受陌生人赠送的物品,更不能让陌生人碰自己的身体。
(2)注意交通安全、饮食安全、防火、防水、防电,不到有危险的地方玩耍,教会孩子正确使用家用电器。
(3)火灾时,不要慌,切记用湿毛巾捂住口鼻逃生。
(4)不独自一人乘坐电梯、不燃放烟花爆竹,不随身携带锐利器具。
(5)牢记特殊电话号码,遇到紧急情况,要冷静,拨打紧急电话求救。
(6)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防盗、防骗,不随便泄露自己的家庭信息,外出要有家长的陪同。
老师们、家长们,我们要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从我做起,从小做起,让“法治”扎根我们心中。
国无法不治
民无法不立
我们在宪法的保护下成长
须牢记宪法
坚定对宪法的信仰
携手创造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