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力推动全市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指导企业深入了解和正确使用国家总局编制的《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手册》。11月30日,市局组织全市各县(区)局质量监督和认证认可监管人员、60家工业产品获证生产企业、35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企业,共320余人参加了宣贯培训。此次培训,市局邀请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高级工程师李红玉,就如何具体落实总局相关规定?怎样用好总局编制的工作指导手册等内容,进行了专题培训。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简毅、四级调研员总工程师冯嘉宾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上,授课老师在对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宣贯的同时,重点对《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手册》进行了详细解读。并结合工作实际指导企业就如何制定“风险防控清单”?怎样全面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等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
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简毅出席培训会并做了动员讲话并强调:国家总局的两个规定,出台的非常必要,也非常及时。它既是规范企业行为的指导性部门法规,也是行政监管部门履职尽责的强力抓手。同时,随着省局“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信息监管平台”的正式上线,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这项工作已纳入了电子化、信息化、规范化的管理体系。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相关企业一是要高度重视。把今天培训的内容,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好、传达好,要让一把手把这项工作真正重视起来;二是要认真落实。各企业参会人员要把今天专家的授课内容,总结好、消化好,按照总局工作手册,认真梳理符合本企业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和《风险清单》;三是要做好帮扶。各县区局要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帮助企业做好总局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