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城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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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于202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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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12月7日是第六个“宪法宣传周”。为持续推进“八五”普法工作落地实施,进一步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不断增强宪法意识,营造浓厚法治氛围。12月4日,潞城区在摩坊金街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曹枫,人大副主任杨忠民,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刘喜乐,区政协副主席靳忠玲,司法局党组书记张勇出席了启动仪式,40余家区直单位参加。

  活动现场40余家单位部门紧扣宪法宣传和各自行业法规,在现场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法律援助法、行政复议法、法律问题100例等法律;设置了便民惠民服务咨询点,联合全区4家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接受来往群众的法律咨询,与群众“零距离”互动,解决群众现实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同时,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及宣传品,全方位构建“法治市集”广泛宣传。现场共发放各类普法资料与宣传品10000余份,解答咨询500余人次,悬挂宣传条幅50余条。

  8个乡镇(街道)同步在各自辖区内开展了“12·4”宪法宣传活动,通过向过往行人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援助法等法律宣传手册与宣传品,宣讲法律知识等形式,引导更多的群众尊重宪法 、学习宪法、 遵守宪法、 维护宪法、 运用宪法。

  通过此次活动,掀起了全区宪法学习和普法宣传的新高潮,努力营造了学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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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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