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宪法精神  构建和谐校园—酒泉市南苑小学国家宪法宣传日启动仪式暨校外法治辅导员聘请仪式

创建于202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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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是法律法规的最高准则,也是国家政权组织的最基本规定,为国家生存发展提供了制度和法律保障。国家宪法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在每年的12月4日设立的节日。

为了迎接国家宪法日的到来,酒泉市南苑小学开展了“12.4”国家宪法宣传日启动仪式暨校外法治辅导员聘请仪式。

活动第一项

升国旗、唱国歌、少先队员敬队礼

活动第二项

李书记致辞

活动第三项  聘请法治辅导员

  • 李校长宣读校外辅导员聘请决定
  • 少先队员为校外法治辅导员敬献红领巾
  • 学校领导为法治辅导员颁发聘书

校外法治副校长肃州区法院李法官讲话

活动第四项

诗朗诵《宪法在我心中》

活动第五项

王马文博同学带领全体同学进行宪法宣誓

活动第六项

法治辅导员肃州区检察院马文旭检察官为同学们上法治宣传课

  马文旭检察官深入浅出地向我校学生讲解宪法知识,使学生初步认识宪法的重要性,了解宪法作为我国根本大法的重要地位,牢固树立法治观念,让同学们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早上9点-10点老师和同学们通过全国青少年普法网观看教育部宪法晨读活动。

本次宪法日我们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本次活动的开展,我们深刻认识到了宪法的重要性,也更加深入地了解了宪法的内涵和价值,使全体师生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共同构建和谐校园。

监制:张建军

审核:李海燕    李红芹    马丽芬

编辑:段丽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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