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我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具有法定兑换和流通的地位。然而,近年来,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和货币创新的推进,人民币的使用渐渐被其他支付手段所替代,造成一些商业银行拒绝接收人民币现金的现象。为了保障人民币的合法地位和便利公众的正常使用,银行不得拒收人民币已成为一个必要的规定。
通过网点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用语,在厅堂宣传栏摆放宣传折页,大堂经理向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宣讲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政策,并引导客户签订《不拒收现金承诺书》及发放“支持现金支付”标识
对涉及民生的场景,依托“现金网格”到网点周边商户、超市、停车场等现金使用频率较高的商户,进行“面对面”走访宣传,向商户宣传人民币做为我国法定货币不得拒收
在网点内打印宣传文件,设立展台,发放并讲解拒收人民币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一对一详细讲解,告知企业和个人客户不得拒收人民币。
此次活动提高了客户及周围居民的法律意识。接下来,开发区支行将继续开展宣传工作,引导广大群众了解人民币知识,坚决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及形象,更好履行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为维护安全和谐的金融环境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