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县第三中学第14周升旗仪式

天天向上
创建于202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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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旗下讲话人:黄飞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成长路上,与法同行》。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我国是一个法制国家,我们的生活必然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一旦违法,也会被追究法律责任。法律是安全的眼睛,懂法就能辨明正邪,认清是非。提起法律,总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离我们很近,体现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法》保证我们一日三餐的食品安全健康;我们出行,秩序井然,是因为有《道路交通安全法》来规范;同学们在校园里学习成长的过程中,始终有《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的保驾护航。

今天是12月4日,是法制宣传日,我觉得我们作为一名高中生,作为一位社会公民,应该学法、懂法、知法、守法。德国启蒙思想家康德说过:“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浩瀚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心中崇高的道德法则。”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个重要内容,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有了法律的制约,社会才能秩序井然,人类才会幸福和睦。“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修身立德,”是我们的必然选择!我们每个人都应将法作为生活准则来约束自己,并以此来规范我们在学校的行为。

在此我向全体同学发出如下倡议:

1.学习法律,明白事理。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迈好人生的第一步。我们要清楚地知道自己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懂得什么是善美、什么是廉耻,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学会控制自己的行为,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能够清楚地明白“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的道理。任何不良的行为和习惯,不管它是多么的微不足道,都应提高警惕,不能让它蔓延,不良行为习惯发展下去很有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同学们要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慎行自律。有错误时要学会自我批评,自我反省,自我完善,自觉克服不良行为。在自律自省中形成良好的修养、高尚的品德和崇高的人格。

2.遵守法律,恪守校规。法律法规是神圣的,它是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它保障着我们的生活。校规校纪是严肃的,它规范着我们的言行举止。自觉遵守校规校纪,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不侵权、不违法,不当法盲,依法办事,理智行事,远离犯罪边缘线。我们高中生的年龄特点决定了一些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为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有的同学爱打架,特别是喜欢欺负比自己弱小的同学;有的同学不遵守上课的纪律、排队的纪律以及听讲座的纪律等等,他们以为这是小事,没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为小恶,久积之,必成大患”。

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就明文规定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守纪律的高中生做起,才能在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后,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3.用好法律,保护自己。法律法规无处不在,它时刻保护我们。我们应该合理地运用法律知识来保护我们应该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运用我们手中的法律法规,保障着我们的人权,使我们能得到社会的聆听和尊重。现实生活中,许多同学受到了伤害,却不敢说出来,要知道这不仅是对你自己的伤害,更是助长了违法者的气焰,所以我们在不能正面反抗的同时,我们不能沉默,要告诉老师,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自觉抵制不良现象,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用实际行动,弘扬法治精神,在成长的道路上,慎行自律,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做一名知法守法的好学生。

我的国旗下讲话完毕,谢谢大家!

李红杰老师号召全体同学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牢固树立底线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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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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