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是每年12月4日,在这一天,我们纪念的是国家宪法的颁布和实施。宪法是一部国家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职权、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宪法的颁布和实施对于一个国家的发展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国家宪法日被视为一个重要的纪念日。
国家宪法日的起源
国家宪法日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956年12月4日,当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部宪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全民普选通过的宪法,标志着新中国政治制度的确立。2001年,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国家宪法日当天发表了题为《追求宪法精神促进宪法实施》的讲话,正式将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并为此设立了庆祝活动。
诵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法治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所有法律都要依据宪法来制定。
李建军老师带领全体学生诵读宪法内容,伴随着朗朗的诵读声,三中学子的法治意识正在生根发芽。通过晨读活动,同学们认真学习了宪法的地位、意义,积极思考着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增强了宪法意识。
学宪法
漯河中院的张珂法官带领同学们学习了一个人从呱呱落地到光荣退休的60年,让同学们明白了,宪法从来不是高冷的,而是每时每刻都在我们身边默默守护,指引着我们一生的航向,作为一直被我们的宪法保护得很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让我们一起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让宪法成为我们共同的信仰!
通过本次“国家宪法日”宣传主题教育活动,全体师生掀起了学习宪法的高潮,深刻认识到了宪法的重要性,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希望三中的每一位学子都能肩负重大使命,从小树立法治观念,自觉学习法律知识,争做知法、懂法、守法好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