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我国的“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我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所以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
为了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范县颜村铺乡卓楼小学开展“宪法晨读”主题活动。
12月4日上午9点,卓楼小学全体学生在班主任老师带领下开展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同学们齐唱国歌,跟读宪法部分条款,齐唱歌曲《宪法伴我们成长》,认真聆听优秀演讲展示。
为了更深入地了解宪法的作用和宪法日的重要意义,班主任老师在班会课上对学生进行了细致的解读。“国家宪法日的来历”、“设立宪法日的目的”、“设立国家宪法日的意义”、“活动宣传标语”......学生们听得也格外认真。
总之,本次宪法晨读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通过这次活动,我们让学生深入地认识到了宪法的重要性和意义,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努力,为建设法治中国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