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主政宁德时,从深入调研起步,建立“四下基层”制度即“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下基层,调查研究下基层,信访接待下基层,现场办公下基层”,实现了对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理论传承和实践创新,体现了总书记客观清醒、立足长远的战略思维,求真务实、贴近群众的真挚情怀。结合区主题教育整改整治和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浅谈对践行“四下基层”制度的思考和感悟。
1.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书写“现场办公下基层”新答卷。坚持把主题教育整改整治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持续盯住困难群众“漏保漏救”、乱占耕地建房、老旧小区改造等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问题开展重点整治,着力解好民生题、答好民心卷,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如,困难群众保障工作,关系群众基本生活的衣食冷暖,事关促进社会公平和维护社会稳定,基于此,我们将困难群众“漏保漏救”问题纳入了区级层面专项整治范畴,督促区民政局对低保户、特困户、残联人等困难群体开展入户走访,走访过程中发现部分困难群众未纳入保障范围,推动相关人员做好材料收集和申报工作,及时将遗漏的人员纳入了保障范围,让政府的优惠政策切实落实到每一位困难群众手中。又如,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作为我区上下联动的整改问题列入了区级层面的问题清单,同时纳入了区级层面的专项整治范畴,督促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按照专项整改方案列出的措施逐条落实整治任务,对未规定完成整改的问题线索移送区纪委监委调查处置,通过多部门的协作联动来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2.坚持深入调查研究书写“调查研究下基层”新答卷。坚持强化问题导向、有解思维,大兴调查研究,深入谋思路、破难题、促落实。聚焦做深日常监督,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台相关制度文件。如,去年,我们为了进一步健全完善村级监督队伍日常监督机制,在参考其他县(市、区)做法和广泛征求乡镇纪委意见基础上,对我区村级纪检委员的履职情况和工资待遇进行了梳理汇总,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村级纪检委员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管理的若干措施》,不断提高村级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水平,夯实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又如,今年我们在开展生态环保专项监督中发现,目前生态环境部门与纪委、组织人事部门之间缺乏环保督察问责协作机制,我们参考《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办法》《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与永定生态环境局多次协商研究,并征求组织部门意见之后,制定了《永定区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与生态环境部门建立环保督察问责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明确需要追究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的情形,进一步规范了问题移送的程序、追责的情形、追责的形式等,建立起了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问责长效机制。
投稿人:永定区纪委监委 谢美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