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我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引导我校师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素养。12月4日上午八点,我校利用升旗仪式开展了宪法晨读活动。
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于仰海校长带领学生学习宪法相关知识。回望宪法的发展历史,讲述我们对宪法的权力与义务。新时代学生之所以能够尽情地遨游在知识的海洋里,感受知识的魅力,正是由于宪法赋予了大家受教育权。所以大家更应该担负起国家发展的职责,自觉拥护宪法。
《宪法》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宪法晨读活动激发了同学们学习宪法法律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了法治意识,为创建平安校园和法治校园筑牢根基。同学们纷纷表示,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法律素养,增强宪法意识,系好“人生第一颗扣子”,肩负起时代赋予的重任,将宪法精神润泽入心,外化于行,努力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学宪法、强信念、增自信、固思想。宪法学习永远在路上。我们将以学宪法活动为契机,将宪法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广大师生一同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做文明守法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