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现金是人民币最基本的形态,且现金的使用门槛最低,几乎不受环境、场景、物质条件等限制,对特定人群、特定地区不可或缺,在特定情况下无可替代。
一、共同维护人民币现金的法定地位
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可以用其支付我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发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劵,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二、深刻认识人民币现金支付兜底作用
现金是最后的的法偿手段,是最基础的支付工具。现金支付在约束过度消费、防范网络诈骗方面具有特殊优势,现金支付的实物性、私密性、不可逆性可以抑制非理性需求,保护个人隐私,有效降低网络诈骗案件发生率,守住大家的“钱袋子”。
三、用心感受人民币现金的深厚文化内涵
人民币现金是国家的名片,是国家经济主权的象征。其除了作为交易媒介、支付工具和价值尺度在市场上流通,还具备很高的文化和收藏价值。人民币设计理念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
四、严肃查处拒收人民币现金的非法行为
由于移动支付的兴起,个别经营主体受市场竞争、成本控制、数字化转型、完善内部管理等多重因素影响,现金收付意愿下降,拒收现金行为时有发生。拒收现金不仅剥夺了消费者的支付选择权,也损害了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尊严,更不利于形成多元化支付环境。整治拒收现金不是鼓励使用现金,而是保障现金支付兜底作用的有效发挥。
我们要共同行动,加强宣传引导,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肃惩治拒收现金行为,改善现金支付环境,切实维护公众的现金支付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