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今年12月2日是第十二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为“文明交通、你我同行”,由于幼儿年龄小,安全意识淡薄,因此,培养幼儿交通安全意识,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是幼儿园、家长及社会的共同责任。在此,请配合幼儿园共同做好幼儿的交通安全教育,承担好监护人的责任,提高自身和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现将有关交通安全事项告知如下:
一、要对孩子言传身教,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为孩子做好表率。在驾车外出、上班或接送孩子途中,要时刻以身作则,用自己的行为影响和引导孩子形成良好的交通习惯。
1.在没有交警指挥的路段,要避让机动车辆;乘坐小轿车、客车时,应系好安全带。
2.乘车时不要把头、手、胳膊伸出手窗外,以免被对面来车或路边树木等刮伤;也不要向车窗外乱扔杂物,以免伤及他人。
3.严禁未满12周岁骑行自行车,严禁未满16周岁骑行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不得驶入机动车道,不逆行、不猛拐,不闯红灯。
4.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必须带好安全帽,做到一人一盔,做好安全防护。
二、教育孩子养成走人行道的好习惯,在没有人行道的情况下要注意靠路右边排成纵队行走。横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道的需注意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三、幼儿由家长亲自接送,严禁乘坐非法营运、非法拼装改装、一车多孩等违法违规的非标电动三四轮车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接送幼儿;禁止幼儿拼车、乘坐超载车、报废车、无照经营的黑车上下学等。
四、开私家车接送幼儿上学的家长朋友,每天要检查车况,如有问题及时检修,保证车况良好才能上路。
五、开车时不吸烟、不饮酒,经常保持车内卫生;在出车前先检查有无故障或不安全因素;同时请司机保持良好心态,在任何时候不开斗气车,不猛停猛拐,不强行超车,不开快车;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开车时要精力集中不走神。
六、接送孩子途中,不在园门口乱停车辆,自觉整齐摆放于规定地点,保证孩子们和家长们进出的道路顺畅。您的良好举止将让孩子终身受益,您的安全措施,是孩子平安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