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师德,正师风”

——2023年全市师德师风教育巡讲

(马水镇中小学、幼儿园站)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

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

  2023年12月1日下午,在马水镇中心小学沁源楼二楼会议室进行了“明师德 正师风”师德师风教育巡讲活动。巡讲活动由黄盼老师主讲,王万龙主任主持,全镇中小学、幼儿园共300多人参加了活动。

学习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

  在黄盼老师的带领下,我们深入学习了以下与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教师资格条例》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等10种相关法律法规。

师德要求

一、爱国守法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维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维护社会主义。全面贯相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运,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

      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

      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典型案例

       我们学习了几个关于教师违反师德的典型案例。每一个案例都讲述了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或在日常生活中违反了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对学生造成了不良影响。通过这些案例,我们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教师,不仅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更要注重师德修养,以身作则,为学生树立正面的榜样。同时,我们也明白了在教育工作中,尊重学生、关心学生、平等对待学生是每位教师应尽的责任。

行为类型(违反师德)

       违反师德的六种行为类型,包括在教育教学、保教活动和其他场合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行为、违法违纪、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编造或故意传播虚假信息、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或敷衍教学和保教工作、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以及与异性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等行为。这些行为都被视为违反师德的行为,会对学生的身心健康和成长造成不良影响。

       对于这些行为,黄盼老师在指导中明确要求学校应当依据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批评教育、责令改正、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开除等。同时,学校应当建立和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价制度,对教师的师德表现进行全面考核和评价,对于违反师德的行为要及时进行处理和纠正。

       总之,作为一名教师,应该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为学生树立正面的榜样,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和社会进步。

结语

       最后,黄盼老师引用了习近平主席的一段话作为结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陶冶道德情操、涵养扎实学识、勤修仁爱之心,树立“躬耕教坛、强国有我”的志向和抱负,坚守三尺讲台,潜心教书育人。

       “师者为师亦为范。”作为一名新时代的人民教师,我们应时刻牢记和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言行雅正,率先垂范,用高尚的师德塑造学生健康的人格,用温柔而坚定的师爱帮助每一个孩子自信成长。

拍摄:张清许、彭    挺、伍春连

文稿:彭    挺、吴秀萱

编辑:彭    挺

审核:袁    进、谢    洪、黄祖旺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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