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迁安--依法处置违法信访行为案例(十一)

迁安信访
创建于202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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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公安局依法处置一起违法上访案件,对3名违法上访人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违法上访人宁某全,男,我市沙河驿镇管庄子村人;陈某芝,女,我市沙河驿镇管庄子村人;侯某杰,女,滦州市九百户镇九百户村人。2023年11月28日,该3人到北京国家信访局越级信访,反映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相关问题市法院正在审理中,但信访人拒不履行法定途径,不听工作人员劝解,执意进京上访,以访施压、以访牟利,严重扰乱正常信访秩序。2023年11月29日,该三人因扰乱单位秩序,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宁某全、陈某芝、侯某杰三人行政拘留10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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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后话:《信访工作条例》规定,“应当按照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要求,将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有关政法部门依法处理”。但少数信访人信“访”不信“法”现象突出,频繁到上级信访部门反映涉法涉诉案件,甚至错误的认为通过上访改变生效的法律文书,意图“以访压法”,这样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扩大问题,最终将承担法律后果!

全面建设法治迁安的号角已经吹响,市委、市政府有信心更有决心,坚决依法严惩各类违法信访行为,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对那些不听劝告、无视法律,违法上访、恶意登记,以访施压、以访谋利,扰乱信访秩序的违法上访人员,将依法打击,严厉惩处,坚决维护社会秩序,彰显法律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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