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党员干部家属:
“酒驾非小事,警钟需长鸣”。酒后驾驶害人害己,酒后驾车行为严重危害自身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是造成个人、家庭和社会悲剧的重要原因之一。党员酒驾醉驾行为,与其身份极不相符,与党纪国法完全相悖,后果严重,影响恶劣。为全面营造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党员形象,守护家庭平安幸福,在此,月山镇党委、政府向全镇广大党员及家属致信:
一、拒绝酒驾醉驾,做遵纪守法的践行者。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力戒侥幸心理,做到文明驾车、规范行车,绝不在自己身上发生酒驾醉驾行为,切实把杜绝酒驾醉驾作为个人长期的自觉行为,全力维护党员干部良好形象。
二、拒绝酒驾醉驾,做文明风尚的守护者。平安就是幸福,健康就是财富。倡导文明用餐新风尚,切实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并提醒他人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坚决不搭乘司机酒后驾驶及存在其他危险驾驶行为的车辆,做到守法出行。同时,对发现酒驾醉驾的行为和苗头问题,要主动告诫、劝阻,坚决杜绝。
三、拒绝酒驾醉驾,做交通安全的倡导者。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自觉向同事、朋友和家人宣传酒驾醉驾的危害和后果,积极倡导拒绝酒驾醉驾文明出行的新风尚,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让拒绝酒驾醉驾成为全县人民的自觉意识和行为习惯。只有人人平安,才会家家幸福。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幸福,请时刻谨记遵规守纪、筑牢防线,珍爱生命、远离酒驾。
中共月山镇委员会
月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