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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2月2日是第十二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是“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连日来,按照省公安厅交管局总体部署,滦州交警部门全方位、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积极传播安全文明交通理念,拓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的广度和深度。
12月2日当天,大队民警深入古城、集市分别结合“农村、城区”两大阵地的不同特点,由民警采取通俗易懂、生动有趣的语言与群众展开交流,通过现场讲解案例、组织观看交通安全警示展板等形式,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
民警联合第二实验小学、第四实验小学共同开展“122全国联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深入浅出地向同学们介绍了走路、骑车、乘车等出行中应该注意的有关事项,教育并提醒同学们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严守交通法规,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让学生们产生学法、知法、守法的迫切共鸣。随后,结合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和学生骑行的车辆情况,对学生在上学放学期间的安全注意事项进行有奖问答,引导他们从思想上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增强安全出行和自我保护意识,并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人争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
民警来到滦县恒顺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唐山市稳驰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唐山新坤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等8家运输企业,以“文明交通、你我同行”为主题,与企业负责人、安全员、驾驶员进行面对面交流。向大家详细讲解冬季恶劣天气安全行车常识,引导他们牢固树立“安全生产重于泰山”的思想,坚决杜绝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民警深入辖区酒店、宾馆等,在饭店、宾馆、酒店柜台、电梯等显眼位置粘贴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贴。同时,在出租车车窗位置粘贴拒绝酒驾提示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