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海东民和支行开展商户不拒收人民币现金宣传

创建于202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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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保证人民币现金的顺畅流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鼓励多元化支付方式和谐发展,打造安全、高效、和谐的人民币流通环境。我支行开展不拒收人民币现金宣传进商户活动,以通过走访商铺的形式,向附近商铺宣传人民币的法定地位,累计发放折页20份,签订不拒收人民币现金承诺书,商户们都表示,将尊重消费者对支付方式的选择权,积极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保护消费者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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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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