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安全“童”行——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

南宁市秀灵小学荷鸣宣传组
编辑于202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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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已成为学校、家长及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请大家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在此向大家发出以下倡议:

       红灯停,绿灯行。

学龄前儿童上道路要在监护人的陪同下;未满12周岁严禁骑自行车上路行驶;未满16周岁严禁骑电动车上路行驶;未满18周岁严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家长骑乘电动自行车、共享、电单车等要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要系好安全带。不超员、不追逐竞驶、不逆向、各行其道。

    家长要尽监护教育之责

      家长要以身作则,严守交通法律法规,给孩子们树立榜样。同时,教育监护到位,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养其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不能为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共享电单车、摩托车提供便利;不能为未成年人购买相关车辆或放任其上道路骑行;不能用手机扫码支付共享电单车让未成年人骑行。

不骄不纵,守护有责。

    学生要尽遵法守法之本

生活中到处都有交通标志,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的安全。交通安全小贴士无论是坐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都要自觉佩戴安全防护头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重视头盔的保护作用。佩戴安全头盔时,一定要把安全扣扣紧,并调整到适合的角度,佩戴安全头盔时不可前仰或者后翘。

      年龄小、活泼好动、好奇心强是孩子们的特点,在交通参与中存在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高的问题。特别是电动车自重大、速度快、稳定性和刹车性能较差,一旦遇紧急情况,未成年人会出现处置不当的情况,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因此,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共享单车的行为既违法又危险。

      希望同学们检视自身,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知危险会避险,安全出行。

      写在最后: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无论任何时候我们都要将安全放在首位。让学生远离交通事故,健康快乐成长,是我们共同的心愿。请家长和同学们务必仔细阅读,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并牢记于心。保护学生交通安全,是我们共同的心愿,也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南宁市秀灵小学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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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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