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律师协会宪法与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
2023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河南省确定2023年12月1日至7日为“宪法宣传周”。今天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宪法的基本知识。
一、宪法和国家宪法日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全国各民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宪法作为根本法,它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它处于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每年的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昭示着中国共产党全力推动依法治国的意志与决心,使国家的法治建设提升到了一个新高度,也为全党和全国人民树立起一个法治信仰、法治追求的新高度,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宪法的发展历程
1.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起到了临时宪法的作用。
2.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又称五四宪法。
3.1975年1月17日,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第二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第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5.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第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也是我国现行宪法。现行宪法规定了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等,是一部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适应新的历史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宪法。后又在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全国人大五次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对1982年宪法进行了五次修改和补充,最终得到了我们今日相当完善的宪法。
三、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区别
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宪法既具有一切法律的共同特点,又具有与普通法律不同的特征,主要是:
1.内容不同。宪法作为一个国家的根本法,确立了一个国家的根本制度,主要涉及国体、政体、国家结构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国家机关与公民之间的关系,宪法与法律之间的关系、宪法实施的保障机制等。普通法律在内容上也涉及宪法所规定的各个方面的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但是,普通法律必须以宪法的有关规定为基础,不得与宪法规定相抵触。
2.效力不同。我国现行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作为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它的最高法律效力表现在任何法律必须基于宪法而产生,法律的内容应当符合宪法的要求,任何法律有违宪法精神的都应当修改或者废止。
3.制定修改程序不同。按照宪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才有权制定宪法和修改宪法,其他任何机关和组织都没有这项权力。而普通法律可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4.监督机关不同。根据现行宪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宪法的实施。根据现行宪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监督法律的实施。
四、宪法的宣誓仪式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具体宣誓仪式要求如下:
1.宣誓仪式根据情况,可以采取单独宣誓或者集体宣誓的形式。单独宣誓时,宣誓人应当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诵读誓词。集体宣誓时,由一人领誓,领誓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整齐排列,右手举拳,跟诵誓词。
2.宣誓场所应当庄重、严肃,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或者国徽。宣誓仪式应当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3.宣誓誓词: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结 语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让我们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实践做起、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以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为契机,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共同营造“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