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
创建于2023-11-30
阅读 693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大同司法所依托“四所一庭”联动机制,多元化解矛盾纠纷。2023年11月 30 日,大同司法所、大同派出所成功调处一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经了解,2023年8月26日22时许,受害人王某来到海口市龙华区某KTV228包厢内找朋友刘某。后在包厢门口处与鹿某发生争执并产生肢体冲突,在冲突过程中王某右耳朵被打流血,左下边最后一颗牙齿北打断,右边上门牙第一颗牙齿松动。伤者王某损伤程度评定为轻微伤。2023年11月30日大同派出所委托大同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对该案件进行调解。 

  经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鹿某于2023年11月30日向王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一共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2、王某对鹿某表示谅解;3、王某收到被上述款项后,不得就本案再向鹿某追索任何费用,不再追究上述一切法律及民事经济责任。

  至此,该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得到圆满解决。

阅读 693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