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之所想,政之所向。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人民是党执政兴国的最大底气。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这是党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所在。新时代领导干部要站在政治的高度,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出发,坚持人民至上,为民造福,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把为人民群众做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自己政绩的重要标准,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为民造福的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初心使命。
政绩观直接反映干部从政的价值取向,是干部履职尽责、创造政绩的思想基础。人民群众满意是检验干部政绩的重要标准,一个地方、一个部门政绩如何,人民群众感受最真切、判断最准确,也最有发言权。领导干部想问题、办事情、谋发展,必须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强化系统思维和科学谋划,杜绝装样子、搞花架子、盲目铺摊子,以实打实的发展成果不断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一心可以丧邦,一心可以兴邦,只在公私之间尔。”是为民工程还是问题工程,与领导干部政绩观分不开:领导干部心底无私、摆正位置,心存正确的是非观、权力观、事业观,才能为群众打造实实在在的“为民工程”;领导干部政绩观扭曲错位、价值观扭曲、发展观变形,总想着干花活、抢头功、耍心眼,甚至“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就容易制造“政绩工程”、“半拉子工程”、“形象工程”。当然,问题工程的出现,不排除也有外部影响因素在,比如某些考核“指挥棒”太过看重短期成效等。整治和杜绝这类政绩观扭曲带来的次生问题,除了干部摆正自己的政绩观,有关部门还要在考核、监督上把紧关口,着眼长效、立足规范,力争把这类工程扼杀在萌芽之际。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我们党以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党性与人民性是统一的、是一体的,坚持党性从本质上说就是坚持人民性。这就要求广大领导干部坚守为民初心,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正确处理好稳和进、立和破、虚和实、标和本、近和远的关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诉求、新期盼。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最终要体现到行动上。业绩都是干出来的,真干才能真出业绩、出真业绩。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党员干部一定要真抓实干,务实功、出实招、求实效,善作善成,坚决杜绝口号式、表态式、包装式落实的做法。对当务之急,要立说立行、紧抓快办,不能慢慢吞吞、拖拖拉拉。对长期任务,要保持战略定力和耐心,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滴水穿石,久久为功。要强化精准思维,做到谋划时统揽大局、操作中细致精当,以绣花功夫把工作做扎实、做到位。
党员、干部的政绩,就是坚持党的宗旨和性质,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事。业绩好不好,要看群众实际感受,由群众来评判。有些事情是不是好事实事,不能只看群众眼前的需求,还要看是否会有后遗症,是否会“解决一个问题,留下十个遗憾”。我们做事情、干工作,如果做到了有利于党、有利于国家、有利于人民;既符合党、国家和人民眼前利益的要求,又符合党、国家和人民长远利益的要求;既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又能促进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那就干出了党和人民所需要的真正的政绩。经济快速发展是政绩,生态环境保护也是政绩,维护社会稳定也是政绩;立竿见影的发展是政绩,打基础作铺垫也是政绩;解决经济发展中的问题是政绩,解决民生问题也是政绩。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为老百姓做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这一论断深刻阐释了“为谁创造政绩、如何创造政绩和怎样检验政绩”这一重大问题。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回答“为谁创造政绩”,以顺民心、厚民生为本,时刻把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中;要回答“如何创造政绩”,破除好大喜功的歪风,摒弃个人功利主义,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既要做看得见、摸得着的“显绩”,更要做打基础、立长远的“潜绩”;要回答“怎样检验政绩”,用群众“脸色”检验领导干部政绩的“成色”。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每个领导干部的必修课。业绩都是干出来的,真干才能真出业绩、出真业绩。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一定要事不避难、义不逃责,务求行之有方、行之有力、行之有矩、行之有效。特别是要把握好“致广大”与“尽精微”的关系,对当务之急要立说立行、紧抓快办,对长期任务要滴水穿石、久久为功,做到谋划时统揽大局、操作中细致精当,以正确的政绩观、以干工作办实事的实际行动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末端见效。
(龙岩市永定区统计局 张诗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