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您好!
今年12月2日是第十二个“全国交通安全日”,“ 安全无小事”,交通安全从我做起。太多的案例告诉我们,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只是行人、车辆一念之间的疏忽、大意。为了进一步增强大家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保障每一位幼儿的生命安全,奎屯市第二幼儿园幼儿园开展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的安全活动,特向全体家长倡议如下:
1.对幼儿履行监护人的义务,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配合幼儿园加强对幼儿的交通安全教育,发现幼儿的不良交通行为及时教育和纠正;
2.教育幼儿上下学途中注意交通法规,不嬉戏打闹,过马路时要注意交通信号标志,注意来往车辆
3.监督并禁止幼儿骑自行车、滑板车等玩具车入马路;
4.不使用无证、无牌、报废车辆、“病车”、改装车辆、超载车辆等不符合法定载客要求的车辆接送幼儿,不酒后驾车接送幼儿,并教育孩子拒绝乘坐非法营运、无牌无证车辆上、下学,拒绝坐在副驾驶座位;
5.认真维护保养好所驾车辆,使车始终处于良好状态,按时进行车辆年检
6.文明停车、切实做到路口不越线停车,不在网格线内停车,不在路口、公交停靠站停车,不违法占道乱停乱放;
7.自觉服从交警保安、门卫、值周值日老师、家长志愿者等指挥,严格遵守其他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珍爱生命、遵章守法、文明驾驶、礼让行人、恪守承诺;
8.电瓶车要按照规定上好牌照及保险,骑车时戴好头盔、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车。
文明交通“人人是形象、人人有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用点滴行动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为建设平安校园贡献自己的力量!
图文:张玲
审核:孙莉
申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