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周村支行开展不拒收人民币现金宣传活动

用户18056678
编辑于2023-11-29
阅读 1293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为进一步创建良好的人民币流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建设银行周村支行持续对周边商户开展不拒收人民币现金宣传活动。

活动期间,周村支行工作人员通过组建宣传小组对所在区域积极开展了线下集中宣传。工作人员走进商户,为商户讲解不得拒收人民币现金,科普人民币现金是我国最基础的支付手段,人民币现金的顺畅流通是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的基本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拒收。引导商户在“不拒收现金承诺书”上签字,并帮其张贴“不拒收现金”标识。

本次活动为创建良好的人民币流通环境,保障社会公众支付选择权打好了基础。推进宣传活动常态化,是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的认识、增强公众合法权益保护意识的重要举措,建设银行周村支行将持续做好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的宣传工作,助力强化社会公众心目中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为广大群众构建安全优质的金融环境。


让我们一起为人民币现金代言

共同对拒收人民币现金说“NO” !

阅读 1293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