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持续用力,人民生活全方位改善。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共同富裕取得新成效。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十六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县委第四巡察组紧紧围绕巡察工作方案要求,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和更严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对草滩村、巨那村、才子沟村开展村级巡察工作。进驻三个村开展巡察以来,注重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惠民政策落实等问题作为巡察重点,将巡察工作与民生工作有机结合,以入户走访作为开展工作总抓手,重点了解和关注特殊群体的生产生活情况,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困难。
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我们紧盯困难群众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在入户走访困难群众时,了解到才子沟村山庄27号群众:沙麻个,出生于1966年7月,为特困供养户、肢体一级残疾人;6社21号群众马土土,出生于1971年4月,享受一类低保、肢体一级残疾人;草滩村前沟23号儿童张文杰,出生于2009年5月,享受二类低保、肢体一级残疾人。
以上3人平时只能卧床,生活不方便,本人一直期盼拥有一辆轮椅,能够外出进行必要的活动,虽然乡村两级积极提供政策帮助,但因为平时看病用药开销大,家庭收入低,经济负担重,轮椅价格相对昂贵,自己无力购买,一直未能如愿。了解到这些情况后,巡察组积极与县残联主动联系,说明困难残疾群众实际情况,经县残联核实情况后,第一时间审核通过,给三位残疾人送去了期盼已久的轮椅。
才子沟村残疾群众沙麻个激动地说道:“真的太感谢你们了,我们这点困难,你们记在心上,当成大事来办,轮椅这么快就有着落了,党的政策这么好,你们真是用心了”。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的小事,就是我们的大事,村级巡察就是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就是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我们要充分发挥政治巡察为民解忧的功能,不仅要发现基层存在的问题,更要通过不断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