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法善治、精彩呈“宪”普法宣讲零距离

中铁一局社区
创建于202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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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11月29日上午,太乙路街道司法所、碑林区公证处、碑林区司法局、中铁一局社区、陕西联强律师事务所联合在太乙城商城开展“宪法宣传,与法同行”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太乙路司法所所长张宏瑛在宣传点向居民讲解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纠纷化解方面的知识,积极引导居民尊法、学法、用法,提高居民的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

  太乙路司法所副所长仝娟,根据居民的法律需求提出了一些有益的建议,让居民在生活中的方方面面注意提高法律意识,将法律隐患在事前避免。

  中铁一局社区书记主任梁佳园现场咨询解答“设立国家宪法日的目的和意义”及“坚定宪法自信,弘扬法治精神”等内容进行详细解读。并为居民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册,进一步提高居民的宪法意识。

  随后太乙路司法所副所长仝娟协同陕西联强律师事务所龙瑶律师,对太乙城商场内商铺工作人员及商场物业进行宣讲,让大家了解与自己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引导居民在任何时候都要依法办事,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坚定守法的信念,营造社区法治氛围。

  通过开展此次宪法宣传活动,增强了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让自觉学法、守法和用法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同时也丰富了社区居民的法律知识,增强了社区居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形成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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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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