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二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

黄石口小学
编辑于202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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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的 12月2日是第十二个“全国交通安全教育日我校根据教育局的文件指示精神,全面深入抓好安全教育工作,并结合学校实际,积极、主动、科学、有效地开展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动员全校师生共同参与交通安全活动,不断提高全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自救能力,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各种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创立“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提供了安全保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我校领导高度重视安全教育主题活动的开展,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本着对学校安全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负起学校安全教育的领导责任,切实把安全教育摆上学校议事日程,作为学校安全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认真组织、精心策划,力争使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我校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作为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的重要措施,切实抓紧抓好,形成常态化。

      1.组织观看了一部分交通安全教育警示片,对学生进行系统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普及交通安全知识,了解道路交通的法律法规和一些触目惊心的交通事故现场,这些片段给每一位同学都敲响了警钟: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代价是惨重!

  2.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充分利用手抄报、班主任手册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和防范技能,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及社会稳定。

  3.要在学生上下学时段安排值班老师和学校保安人员在学校门口实行执勤管理,引导学生有序进出校园,安全过马路,保障学生交通安全。

         三、加强对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的引导和管理。根据《中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各校应严禁未满12周岁的学生驾驶自行车、三轮车上下学,严禁未满16周岁的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上下学。具备驾驶资格的学生应安全文明驾驶,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行驶,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行驶,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教育学生坚决不乘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运营车辆上下学,教育提醒步行上下学的中小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主动安全避让行驶车辆;要通过班级微信群、召开家长会、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将学校对学生的上下学交通方式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提醒学生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

         四、集中开展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环境的排查。我校对校园周边,特别是大门前道路沿线的学校标识、减速带等设置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积极做好隐患整治工作。

         多渠道、多形式地传播交通安全常识和教育活动,使交通安全真正走进校园、走进课堂、走进学生头脑。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把此项工作常规化。我校将以交通安全教育日为契机,最大限度地发挥好学校教育的作用,将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由校内延伸到校外、家庭、社会,使学生及广阔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法制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不断提高,为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而不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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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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