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亲爱的综合实践活动伙伴们,纲要是指导我们开展活动的指南针,大家学习透彻了,才能更好地指导学生开展活动。让我们一起走进《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重新研读纲要。
《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课程目标
综合实践活动的课程目标将学生意识和能力的发展落脚于价值体认、责任担当、问题解决、创意物化四个素质领域,且每个具体领域内部又依学段呈现出一定的层次结构,从整体上规范了预期要达到的学生整体素质标准,让课程设计与评价有据可依,有迹可循,有利于综合实践活动的有效实施。
下面就由秀山小学的胡艳铃老师带领我们一起研读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之“课程目标”部分,希望大家认真听、认真思考,并发表自己的看法。
今日领读人:胡艳铃
学习材料
总目标
学生能从个体生活、社会生活及与大自然的接触中获得丰富的实践经验,形成并逐步提升对自然、社会和自我之间内在联系的整体认识,具有价值体认、责任担当、问题解决、创意物化等方面的意识和能力。
小学阶段目标
初中阶段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