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构建“全行共同做消保”的格局,不断加强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水平,泰州分行于11月28日晚举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培训班。
市分行邀请了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庭长沈桁,以现场加视频方式,对《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进行全面解读,姜明高级经理、风险管理部、办公室、个人金融业务部、银行卡中心、运行管理部、金融科技部、普惠金融事业部、公司金融业务部、财务会计部、内控合规部、办公室(保卫中心),各支行(部)分管消保和服务工作行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共同参训。
培训班由姜明高级经理主持,沈庭长主要从《管理办法》的结构、主要内容、工作建议三方面进行了培训。同时结合银行典型案例,重点对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财产安全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等以及银行的适当性义务进行了具体讲解。最后提出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的四点建议:一是构建“防火墙”,从源头防范侵害消费者权益风险;二是织密“防护网”,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三是强化“培训制”,提升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四是筑牢“监督关”,建立消费者权益内部审查考核机制。
本次培训针对性强,使参训人员获益匪浅,并将进一步提高全行消保条线人员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