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校园欺凌,共建和谐校园——莆田中山中学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专题法治讲座
孩子们成长得更好,是我们最大的心愿。——习近平总书记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国家、社会、学校共同的责任。近年来,未成年人遭受校园欺凌的事件频发,严重影响着学生的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促进校园和谐稳定,有效防范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今天,莆田中山中学特别邀请了荔城区检察院林仁杰检察官在学校大礼堂举行“校园防欺凌”法制讲座,全力护航学生健康成长。本次现场参会的是三个年段各班分别派出的多名学生代表。
林检察官分别从“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主要表现形式”、“如何应对校园欺凌”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他用一系列真实的校园欺凌案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帮助学生学习并掌握遇到校园欺凌的应对方法,使学生充分认识到校园欺凌行为不仅会受到社会舆论和道德谴责,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认识校园欺凌,预防为主
林检察官从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大家解释了什么是校园欺凌和校园欺凌的主要表现形式:语言暴力、行为暴力、关系暴力、网络暴力。同时,他提醒同学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平时与同学友好相处,注意言行避免自己成为施暴者的目标,养成善于观察的好习惯,能敏锐察觉危险。因此,林检察官提出了五个预防:①控制过激情绪,和平解决矛盾。②善交良师益友,拒绝同流合污。③警惕网络暴力,文明健康上网。④学习法律常识,维护公平正义。⑤自尊自爱自律,共建和谐校园。同时他提醒同学们能够珍惜现在美好的青春时光,切莫因为一些不好的行为举止,给自己的生活带来阴霾。
二、拒绝校园欺凌,勇敢说“不”
林检察官用两个经典真实案例警示了校园欺凌的危害及后果,普及了校园欺凌相关的法律法规,着重讲解了学生应如何应对校园欺凌。林检察官以案释法,阐述了校园欺凌给受害者带来了身心的巨大伤害,同时施暴者也要承担法律的责任,教育引导同学们面对欺凌时,不能隐瞒,也不能纵容,更不能以暴制暴,自觉抵制任何形式的校园欺凌事件,增强法制观念,学会利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不要做“沉默的羔羊”,要及时报告,勇敢说“不”!
三、面对校园欺凌,学会保护
林仁杰检察官告知同学们,当遭受语言暴力时,应该如此自救:淡然处之、自我反省、无畏回应、肯定自己、调整心理;当遭遇行为暴力时,应该这样自救:周围人多时大声呼救、抓住时机迅速逃离、保持镇定创造机会逃跑、无法呼救也无法脱身时要及时服软确保安全、对方实施暴力时应双手抱头护住要害,以人身安全为重,以免受到更激烈的伤害。最后他提醒同学们不管是自己还是发现其他同学遭遇了校园暴力时,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向家长、老师或警察求助,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校园是孕育梦想、放飞希望的地方,是我们扬帆远航的港湾,更是我们通往光明的桥梁。我们必须维护它的秩序、捍卫它的尊严!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拒绝校园欺凌,共筑安全长城!
育人以法,润物无声。本次讲座,不仅让同学们认识到了校园欺凌的危害性,而且增强了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今后,我校将继续加大法治教育力度,切实做好预防校园欺凌相关教育活动,努力筑牢校园安全防护网,为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建设一个和谐平安的法治校园!
撰稿:郭丽晶
编辑:蔡涵瑛
初审:林建忠
终审:蔡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