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并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近期,甘泉县美水市场监管所组织开展了禁止使用“生鲜灯”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甘泉县美水市场监管所针对新《办法》规定积极开展使用“生鲜灯”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及食用农产品销售单位“生鲜灯”的使用情况,检查人员采用对比产品色差等方法,辨别灯具是否使用规范。针对“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增加对销售场所照明等设施的设置和使用要求。针对使用“生鲜灯”的商户进行普法宣传,引导经营者充分认识到“生鲜灯”的危害性和违法性,督促商户开展自查自纠,劝导商户自觉更换正常光照设备。
下一步,甘泉县美水市场监管所将强化监管措施,做好法规过渡时期的衔接工作,拒绝从视觉上的改观“美颜”让生鲜食用农产品“真面”上市,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