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这句话不是说着玩的,
而是必须要做的,
可是就有人把这句话当成耳旁风,
偏偏喝了酒去开车,带着侥幸的心理,
被查后追悔莫及。
11月24日晚,邯郸交巡警支队肥乡大队在建安路开展酒醉驾夜查专项行动。22时23分许,依法对一辆小型轿车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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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勤民警询问驾驶人喝了多少酒,驾驶人康某称:“喝了三、四瓶啤酒”,自己在家吃饭时一个人喝了三、四瓶啤酒,晚上觉得在家待得太闷,想出门散散心,就开车出了门,本来喝得也不多,觉得早就醒酒了,没想到被查。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民警对该驾驶人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的处罚,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
肥乡交警提醒:千万要牢记喝酒莫开车、开车莫喝酒。希望广大驾驶人珍惜生命,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