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消防救援大队
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范工作的通告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为深刻吸取近期全国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高度稳定,大队提示全市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火灾防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单位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要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抓实单位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各单位要加强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和重要时段的日常巡查检查工作,针对排查出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要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处置。
三、确保疏散通道畅通。必须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严禁在走道、楼梯、出口处堆放杂物、停放电动车、设置障碍,不得锁闭安全出口,所有常闭式防火门必须保持常闭,不得在消防车通道上堆放杂物、停放车辆、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
四、保证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各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检验维修,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单位消防控制室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值班人员不少于2人,并持证上岗。
五、严格火源电源管控。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气制度,严禁违规使用液化气罐,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严禁违规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电动自行车入室停放充电,严禁违规搭建或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及时清理易燃可燃杂物。
六、严禁违规住人。厂房、仓库、人员密集场所内严禁违规住人。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不得超过额定人数。人员密集场所要明确疏散引导人员,加强培训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
七、开展多种形式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单位应通过设置消防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张贴宣传挂图等多种形式对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重点提示单位或者场所火灾危险性、安全疏散路线、灭火器材位置和使用方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同时,要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平台,发送消防安全注意事项和消防安全常识。
八、做好家庭火灾防范。家中不得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不得在阳台、楼道堆积可燃物,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路,规范私家电动车停放、充电,外出时要关闭电源、气源,严禁携带汽油、酒精、油漆、可燃气体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乘坐车船等各类交通工具。
特此通告。
辛集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