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青霞是辛亥革命时期的河南籍革命历史人物。 她出身名门望族,却勇敢地冲破封建藩篱,成就一段传奇人生。 她是辛亥革命时期著名的革命家、教育家、慈善家,是新学教育、女学教育的先驱。
她的一生就是对“乐善好施、惟念天下”的最好诠释。
乐善好施
对于慈善、文教所捐,刘青霞称:“凡属公益善举,宁节已襄助,莫当守财之奴,此又对于社会者如此。青霞一妇人耳,屈指平日碌碌劳劳,淡食粗衣,自奉甚微,而对于家族、对于社会自觉可以告无罪矣”。
刘青霞认为,国民教育自其母开始,女学之兴衰关系着一个国家的兴衰。所以在她回国后,又积极投入捐资创办教育事业。
1905年,尉氏县高等小学堂
1907年,中州公学
1908年,刘青霞亲自出资创办了河南省第一所私立女校--华英女校、中州女学堂等。
她所做的这些,对河南女子教育事业发展影响深远。
除了教育事业,她也积极兴办实业,支援民国的经济发展。实业范例: 平民工艺厂、平民工厂、开封难民所这些实业在一定程度上也推动了中国的近代化。
惟念天下
民国初年,女权主义蓬勃发起,女界兴起了诸如女子参政运动等政治诉求。
刘青霞由于在留日期间就对女权呼吁,因此成为北京女权运动的领袖。担任神州女子共和协济会名誉社长、北京女子参政同盟会会长等,成为女界领袖。并在随后的几年时间里,作出了一系列有关女权解放的活动。充分表达了刘青霞不满现实,追求社会进步的思想。刘青霞也是近代中国女性解放的先驱者之一,并为女性的独立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中国近代女权的解放事业在像她这样的进步女性的带领下,蓬勃发展。
辛亥革命时期,以促革命成功,捐金万余等项,义动遐迩。
刘青霞参与了这一系列活动,并出资充作起义经费,积极的参与了河南起义。《尉氏县志》记载:辛亥革命前后,刘青霞出洋数千元,在开封设大河书社,为河南革命运动机关;而回国后刘青霞为了更好支持革命,在南京购买一处房产,称:南京新置住宅一所,预备组织实业,移治家之精神,以经营之。
辛亥革命时期,河南志士也进行反清起义,而刘青霞则积极响应:她捐银3000金,以助经费。刘青霞的捐助是革命的最主要经费来源,她把自己所拥有的巨大财富献给了革命,成为革命事业雄厚坚强的经济后盾。
刘青霞生活的19世纪末20世纪初,正是中国社会急剧变革的时代,她冲破传统束缚,致力于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传播和近代教育与实业的创办。其间,虽历经千辛万苦仍一如既往她有着常人难以想象的胸襟和胆识,是坚强的革命后盾、热心的社会活动家与教育家、辛亥革命女志士。刘青霞怀着自己的人生追求和理想信念,在匡救国难、开启民智的事业中现着自己的人生价值。“不让须眉比女侠,平生慷慨不吝金,百万白银为中华”她用生命写就了“巾帼英雄”这一光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