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环境立德树人】鸡黍镇大李庄小学举行“学宪法  讲宪法 争做宪法小卫士”活动

闫桂云
创建于2023-11-27
阅读 713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删除 删除

每年的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为了更好的利用和开展“12.4”以宪法这为核心的宣传教育活动,掀起新的校园学法高潮,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推进法治学校建设的进程。金乡县鸡黍镇大李庄小学举行“学宪法  讲宪法  争做宪法小卫士”活动。

升旗仪式

删除 删除
删除 删除

学宪法  讲宪法

  朗诵活动

删除 删除
删除 删除
删除 删除
删除 删除

班会

删除 删除
删除 删除
删除 删除

宪法晨读

删除 删除
删除 删除

手抄报

删除 删除
删除 删除
删除 删除
删除 删除
删除 删除
删除 删除
删除 删除
删除 删除
删除 删除
删除 删除
删除 删除
删除 删除
删除 删除
删除 删除
删除 删除

学校将以更加认真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的文件精神,积极主动地与当地政法、司法、公安部门紧密配合,共同做好全校师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学校的稳定,为社会的稳定,为学生的健康成长继续做出我们最大的努力,共同构建和谐社会。

关于宪法,你知道多少?

1、宪法的地位是怎样的?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2、我国现行宪法包括哪几个部分?

共有5个部分。分别是:序言、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3、宪法日设立的意义是什么?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4、宪法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归纳起来有四个方面:

(1)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监督权,议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等。

(2)人身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

(3)社会经济权利和文化教育权利。

(4)保障妇女的权利,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保护华侨、归侨、侨眷的合法正当权利等。

法令行则国治

法令弛则国乱

新时代下宪法的精神不断发扬

让我们一起自觉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

让宪法成为我们共同的信仰

删除 删除

撰稿:闫桂云

摄影:各班老师

审核:周龙

删除 删除
阅读 713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