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移动支付的普及,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使用手机支付等方式进行交易。然而,在日常经营中拒收人民币现金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这既损害了人民币的法定地位,也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维护人民币流通秩序,保障公众使用现金的权益,打造和谐现金流通环境,建行济南明湖支行积极响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持续对周边商行开展宣传。
我网点客户经理通过走访商户的方式,向他们宣传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整治工作,并了解他们在现金支付方面的需求和问题,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我行向广大商户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
二、强化法制意识。各收付主体要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拒收人民币现金是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存在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人民银行将依法予以查处。
三、规范现金收付行为。辖内各收付主体要积极参与整治拒收现金宣传活动,在营业网点、服务窗口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海报,摆放宣传折页,向客户做好解释工作,引导公众正确看待现金的地位和作用。
四、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辖内各收付主体要自觉接受人民银行的管理和监督,对人民银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最后,我们再次郑重提醒各位商户,在日常经营中要坚决杜绝拒收人民币现金的行为,共同维护人民币的法定地位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