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洗钱犯罪、保护人民财产
洗钱是指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
保险公司作为金融系统重要主体之一,根据《反洗钱法》、《反有组织犯罪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应履行以下反洗钱职责:
职责一:
客户尽职调查
在订立保险合同、解除保险合同、理赔或者给付等业务环节,对规定金额以上的客户进行尽职调查,确认客户身份,登记客户身份信息,留存客户身份证件。
由他人代理办理业务的,还需要对代理人的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和登记。
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
职责二:
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
客户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以现金方式缴纳保险费金额达到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保险公司需要向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大额交易。
职责三:
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
保险公司应当妥善保存包括记载客户身份信息、资料以及反映保险公司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工作情况的各种记录和资料。
反洗钱小贴士:
(一)不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
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可能会产生以下后果:他人借用您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可能协助他人完成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因他人的不正当行为而致使自己的声誉和信用记录受损。
(二)不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提现是洗钱常现手法,有人受朋友之托或受利益诱惑,使用自己的个人账户(包括银行卡账户)或公司的账户为他人提取现金,逃避监管部门的监测。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为了避免发生不必要的风险事件、保护自己的资产安全,请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三)避免携带大量现金出入境,严格遵守出入境要求
为防止走私、洗钱等犯罪行为的发生,我国政府规定,中国公民出入境每人每次携带的人民币限额为20000元,不得超额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