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需要一办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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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于2023-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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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民忧、护民利、保民安、顺民意、纾民困、暖民心”是我国党史学习教育重要指导要求,为群众办实事,不畏多,不畏难,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全面解决群众的具体问题是根本要求。“办实事”只怕浮在表面、流于形式,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为群众带来长长久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11月20日日常巡查入户走访时,遇到3号楼3单元的吴阿姨出门买菜,问“阿姨,出门啊!”阿姨说“是啊,对了,小王咱们楼道的灯可是长期不亮,特别影响出行,晚上回家都得摸黑,过年都黑灯瞎火的!”听到阿姨反映问题,便答应阿姨向物业反映这个问题。本来想的是小事,可是去了物业反应问题后,工作人员说那里的灯距离地面有五六米高,物业没有工具,这个灯修不了。我心想这可怎么办,左思右想,还是决定的继续去找找,必须把这个事情办了,居民的事儿无小事,办好“小微”实事,才能获得居民的肯定。第二天接连问询好几个人,都得到了否定,说这个物业需要买设备,还得花钱,有说这个不影响通行,没有多大的事儿。可是吴阿姨亲口跟我说的这件事儿,我就有责任把这个事儿给她尽自己的力量去解决。最后拜托了物业的申师傅,他说能修,就是费劲儿,物业有个高梯子,可以拿过来试试,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还是把灯泡给换了。

  保持“愿管小事”的热情,听居民的呼声,作为网格员能负责到的,也就是这些生活中的“小事”。把居民的小事当成自己的“紧要事”来办,仔仔细细、认认真真干好每一件事。为居民服务工作要坚持一个脚印接一个脚印走、一步步按照计划执行,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用“情”与“责任”去做工作,才能真正提高居民对社区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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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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