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秀英分局市容大队开出首张“轻微免罚”单

啊永
创建于2023-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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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执法秀英分局市容秩序行政执法大队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关于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全市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轻微免罚”规定,始终将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作为监管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秉承“重服务、优管理、严执法”的执法工作理念,积极推行包容审慎执法,在执法过程中贯彻刚柔并济、服务与普法并举,让当事人知法、懂法、服法、守法,进一步提高行政处罚的说服力、公信力和影响力,让企业在执法工作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案件概要】

  2023年10月13日,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市容秩序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巡查到秀英区海秀镇某路段时发现,某小区外墙高空悬挂大型户外条幅广告。经现场调查,系辖区某公司悬挂的广告。该公司未能提供相关报批手续,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对该公司负责人进行了面对面普法宣传,现场学习户外广告招牌设置的相关法律知识,并采取签订《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告知承诺书》的方式,教育当事人在后期经营管理过程中自觉守法。该公司负责人承诺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未履行承诺或再有相同违法行为发生的,愿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整改前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告知承诺书》

【案件回访】

  2023年10月17日,执法人员到现场复查,发现该公司已经按要求整改到位,鉴于该公司违法行为轻微,能够立即按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在限期内整改,态度良好,未造成危害后果,符合《海口市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不予处罚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对该公司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整改后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总结】

  该案件将行政指导贯穿于行政执法的事中事后,综合运用劝导教育、政策指引等方式开展行政指导工作,切实提升了经营者的法律、法规意识,充分体现了“服务+执法”刚柔并济、法情交融,实现执法力度与执法温度高度融合。

  下步,综合执法秀英分局市容秩序行政执法大队将在严守执法监管底线红线的前提下,综合运用指导、提醒、约谈等措施,深入落实监管执法责任,加强对市容市貌的管理,以实际行动践行执法为民的理念,让综合行政执法即有力度又有温度,真正实现执法与普法相统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良好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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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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