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宣传17】东庄镇2024年下半年征兵工作已启动 火热报名中…

东庄征兵
编辑于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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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青春的子弹 推进军营的枪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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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兵宣传片《区长喊你来当兵》

  

                 倡 议 书

广大适龄青年们:

     “人生最美是军旅,生命中有了当兵的历史一辈子都会感到珍贵”,习近平总书记教导我们:“人的一生只有一次青春。现在,青春是用来奋斗的;将来,青春是用来回忆的”。作为优秀青年中的一分子,我们必须胸怀爱国之心、报国之志。在祖国号召之际,穿上迷彩、踏入军营,经过钢铁的锤炼,经历风雨的洗礼,使自己在军队的大熔炉中得到升华。携笔从戎家国梦,淬炼成钢军旅情!广大适龄青年做“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有志者,以“到惊涛骇浪去击水,到大漠边关去驰骋,到苍穹九天去揽月”的壮志豪情,积极投身军营、保家卫国、建功立业。肩负起历史的重任,扬起时代的风帆,投身火热军营,用青春书写绚丽多彩的军旅人生。

     适龄青年们,快快行动起来,抓住当下激情热血的大好年华,踊跃投身火热军营吧!也希望广大适龄青年的家长和亲朋好友们,积极支持和鼓励他们报名参军,展现别样的青春风采!               

  保家卫国终不悔 绿色军营献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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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兵宣传片《征兵宣传莆田方言—秋生 》

  参军报国,不负韶华!

2024年度下半年    征兵信息

一、征集时间

  下半年从7月1日开始,9月1日批准入伍,9月中旬起运新兵。

二、征集对象

  (一)男兵应征报名对象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 18 至 22 周岁(2002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年满 18 至 24 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 26 周岁;男兵不再招收初中毕业文化。应征报名提示:男兵报名前须完成兵役登记。

  (二)女兵应征报名对象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 18 至 22 周岁(2002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 26 周岁。

三、身体基本条件

  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体重:男性:17.5≤BMI<30(BMI=体重(KG)/身高(M)的平方),女性:17≤BMI<24

      视力: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详细体格要求请登录“全国征兵网《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摘要”(https://www.gfbzb.gov.cn/zbbm/zcfg/byfg/tjbz.shtml),或者扫下方二维码查看。

           ▲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你和男神的距离,就是一套迷彩服!

四、应征入伍基本程序

  1.网上登记。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每年兵役登记时间:1月1日—6月30日。

      2.应征报名。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应征报名,完成后符合参军基本条件的,打印《登记表》,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持此表到应征地的镇武装部或征兵工作站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交该表。

      3.目测初检初考。接到乡镇、村居发放的目测、初检初考通知书后,持本人的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学历证明和近期2张1寸免冠红底证件照按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乡镇组织的目测、初检、初考。

      4.体检。接到体检通知后,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证明在乡镇的统一组织下,按时到区征兵体检站接受体检。

      5.政治考核。经过体检并合格的对象,下载、打印、填写《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接受公安部门、兵役机关对其进行的政治考核。

      6.走访调查。区征兵办统一组织乡镇武装部专武干部、派出所民警、村干部对政治考核和体检合格者进行联合走访调查,深入了解其入伍意愿、现实表现和病史情况。

      7.役前教育。定兵前组织“双合格”人员开展为期一周的集中学习训练,主要开展服役政策法纪和军事政治学习,端正入伍动机教育,开展队列、体能训练,筛选淘汰思想、身体不符合部队要求的人员。

      8.审批定兵。区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治审查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

      9.张榜公示。对预定新兵名单将在区镇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10.批准入伍。体检、政治审查合格并经过公示的,由区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被批准入伍的应征公民,应及时转党(团)关系、办理保留学籍手续、领取被服装具等。

职业发展、军人军属优待政策

军人职业发展路径

  1.军官职业发展路径。①直接提拔为军官。全军每年从本科以上毕业生士兵中直接提拔军官,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历,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入伍1年半以上(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应当入伍2年以上,截至当年6月30日),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学籍信息在教育部高校学生信息数据中心注册的士兵,可参加提干考试,经过任职培训后即成为军官。②优秀士兵保送入学。保送入学对象为高中毕业以上优秀士兵,主要从师级以下作战部队,以及驻新疆、西藏屯垦部队选拔,团级以上机关及其附属单位一般不列入选拔保送推荐单位范围。③报考军队院校。入伍一年半的新兵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历、未完成国家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大学生士兵可报考军队院校,年龄不超过22周岁,在校大学生和少数民族士兵年龄可放宽1岁,可以通过考军队院校成为军官。

2.军士职业发展路径。①直招军士。从高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招收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往届毕业生,男性,年龄24周岁以内,所学专业符合直招军士专业范围。②选改军士。义务兵服役期满,自愿留在部队继续发展,根据部队需要,个人申请转军士。③考取军士学校。入伍一年以上,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本人自愿在部队继续服役,工作表现突出,根据部队需要,经过组织推荐,可以报考军士学院,被录取后无特殊情况,原则上服役至上士军衔。

现役军人优待优惠政策

1.国家资助大学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普通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年最高补偿16000元,研究生每人/年最高补偿20000元。

2.入伍优待金、奖励金。


3.义务兵和军士津贴待遇。

  高原海岛和艰苦地区服役的工资和补助标准比普通地区多。

4.基本住房补贴和公积金。军官和军士符合条件的每月发给基本住房补贴和公积金,基本住房补贴和公积金计入个人账户,金额约为每月为基本工资的30%左右。

5.父母赡养补助金。现役军人父母只要年满60周岁以上的,就能每月领取600元的赡养金,养父母或者具有一定抚养权的祖父母,也可以领取。

6.已婚军人配偶荣誉金。已婚军人配偶荣誉金,单军人每月500元,双军人两人各500元。

7.随军家属有生活补助。驻全国一般地区部队干部的家属随军条件为正连职就可以;驻京城区部队干部的家属随军条件为副营职;驻艰苦边远地区部队军士家属随军条件为一级上士以上军士,随军家属每月享受基本生活补助,办理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以及军队优惠医疗。家属符合随军条件而选择不随军的可以享受夫妻分居生活补助,标准为每月1000元。

8.军队公寓住房保障。以家庭公寓为主,单身公寓相结合。家庭公寓建设120、92平方米两种户型,单身公寓建设72、60平方米两种户型,全部精装修交付。单身公寓可实现拎包入住,满足新形势下部队整体休整、家属来队探亲、日常住房保障等实际需求。

9.优惠医疗待遇。《军人及军队相关人员医疗待遇保障暂行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军人及军队相关人员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的医疗待遇,界定军人跨军地就医的具体情形,打通远离军队医疗机构单位军人及其家属就近就便到驻地医疗机构就医渠道、实现军人配偶免费医疗、军官军士父母和配偶父母优惠医疗,继续实行军人、军人未成年子女免费医疗,充分体现军人职业尊崇。

10.军人子女教育优待。作战部队军人子女入学,由教育行政部门在部队驻地县(市)或者地(市)范围内,协调安排到教育质量较好的小学、初级中学就读。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时可以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可以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11.军人家属报考文职享受优待。驻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单位定向招考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以及现役军人配偶,除教学、科研、工程、医疗专业技术岗位外,报考学历要求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对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审核且取得全军统一考试有效成绩的军烈属等人员,实行加分优待政策。其中,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以及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10分;现役军人、当年(2022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以及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以上的未纳编原社会招聘文职人员、社会聘用人员,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5分。

12.立功受奖优待。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可立功受奖。在服役期间立功的,除部队给予奖励外,地方将发一定比例的优待金奖励。对荣获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其名录载入地方志。


13.军人军属受法律保护。发放“光荣之家”光荣牌,家人和本人将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尊重和优待;现役军人可依法享受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和轨道交通工具、看病挂号优先,参观公园场馆减免门票等优待。退役后可依法享受优先优待;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特殊保护。

大学生参军入伍政策解读

1.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8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

2.省公务员“专门职位”招录。服役满5年,退役前时身份是士官的报考不受次数限制,服役期不满5年,只可报考一次。

3.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学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4.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和报名情况确定。

6.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7.复学(入学)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8.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

9.考试升学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10.高职(专科)升本。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11.政法干警招录。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

12.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13.退役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14.退役免试入读全日制本科或成人本科。专科学历学生参军退役并完成专科学业后,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成人本科。

逃避服兵役有关责任

  24周岁以下(含24周岁)的大学毕业生必须上站体检接受祖国挑选。

    《福建省征兵工作条例》第六章有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征兵体格检查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强制其进行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并可以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 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在二年内不得录(聘)用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职工,不得办理出国出境、升学手续;原是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职工的,二年内不予晋级、晋职,并由所在单位或者主管部门给予相应处分。

    第三十四条 应征公民入伍后拒绝、逃避服兵役被部队退兵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在三年内不得录(聘)用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职工,不得办理出国出境、升学手续;原是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职工的,不予复工复职;原是全日制高等学校学生的,不得恢复学籍。

    根据莆田市相关政策规定,拒绝、逃避服兵役的人员将受到以下处罚:

1.纳入莆田市征信黑名单;2.拒绝、逃避服兵役的人员名单在广播、电视、报刊等平台进行通报;3.在个人户籍“服役栏”备注“拒服兵役”字样;4.限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作为高消费及其他非工作和生活必须的消费行为,取消复学资格。

报 名 方 式

  有应征意向的青年可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或扫如下二维码进入,点击“应征报名”,按照网页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完成网上应征报名,或直接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登记报名,男兵报名前须完成兵役登记。

             △教你如何应征报名


                  △全国征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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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热军营,等你来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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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兵宣传片《我在部队等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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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庄镇举行欢送新兵入伍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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