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收现金不仅是一种歧视行为,更是一种违法行为。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1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中国人民银行公告明确要求“各类主体均应尊重公众支付方式的选择权”, 强调“不得采取歧视性或非便利性措施排斥现金支付,造成‘数字鸿沟’”。
为进一步保障居民能够选择多样化的支付方式,为公众提供更为畅通的现金支付渠道,徽商银行芜湖北京路支行于2023年11月25日走进社区开展“抵制拒收现金,畅通现金渠道”活动。
北京路支行深入走进社区,在社区内设置了宣传站点,在站点张贴海报,生动地向居民展示此次活动的目的。支行工作人员在站点附近积极为居民发放活动宣传手册,向居民普及现金知识,详细介绍人民币现金的合法使用权益,让人民币现金支付的自由权深入人心,同时也鼓励居民在遇到拒收行为是要用于说不,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捍卫居民使用现金的合法权利。
同时,支行邀请社区内商家共同参与,呼吁商家对拒收现金的行为说“不”,支持居民选择适合自己的支付方式。
活动现场,居民纷纷对此次活动表示认可。“这次活动真是太有意义了!作为居民我们需要更多的选择权,不希望被强迫使用某种支付方式。”“我们商家一直在思考怎么更好的服务消费者,这次活动让我们意识到提供更多的支付选择也是商家服务的一部分。我也会积极倡导其他商家加入,不拒收现金。”“很高兴你们能开展这个活动,让我以后在消费的时候支付现金更加有底气了!”
居民们的发言反映了对此次活动的认可和支持,这不仅提高了石居民们对于支付的认识,也为建设更加便捷、包容的人民比流动环境营造了积极的氛围。
北京路支行将持续秉持服务客户的理念,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为建设金融服务多元化、维护每个居民的支付权益贡献支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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