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教育】知法于心 守法于行——远大镇第二中学法制宣传教育

远二9355
创建于202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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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镇第二中学

普法宣传教育知识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推动我校全体师生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增强全体师生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我校特进行普法宣传,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本期活动时间从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5日,本期主题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制文化”。

宪法

      我校全体师生要通过本次学习教育活动积极参加学习相关政策法规,教育学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公共秩序和公共道德,并提高自身的法治素质和法治观念,以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去熏陶影响学生。

      一、宪法的基本原则:

    我国现行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归纳为以下四项:

    1.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

    2.保障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原则

    3.民主集中制原则

    4.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二、什么是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通常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有的还规定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以及统治阶级认为重要的其他制度,涉及到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三、关于宪法日知识

    设立宪法日的意义

    1.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2.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3.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至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四、宪法的作用是什么?

    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宪法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保证国家权力有效运行,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宪法通过赋予立法、行政、司法等国家机关公共权力,使国家权力在宪法的轨道上有效运行,避免国家权力缺位、越位和错位。

    2.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宪法是人民共同意志的集中体现,人民通过宪法使自己的基本权利得到最明确的确认和最有效的保障。

    3.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在国家的各种社会关系中,最重要的关系是由宪法来规范和调整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宪法是社会稳定的调解器和安全阀,对于解决各种重大社会矛盾和冲突,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五、公民的基本义务

    1.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全国各民族的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依照法律纳税。

    6.其他义务,如劳动的义务、计划生育义务、抚养孩子和赡养老人等义务

法的作用

        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

    1、要通过法律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权利,首要一点就是要懂法。只有知道哪些是应该享有的权利,才能运用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权利不被侵犯。懂得法律,通过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人们的行为,通过解决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2、行使权利必须采用合法的方式、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不能采取非法手段。

    3、公民的合法权益是多方面的。对于公民享有的种种合法权益,宪法和法律都予以保护,法律通过解决公民之间的权利义务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来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任何公民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都有权根据法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向有关部门机关和团体寻求法律保护。

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的途径:

    1、要求公安机关、劳动行政部门、民政部门、基层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2、有权依法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如诉讼困难,可以申请获得法律救助。

    4、向个别组织投诉。比如消费者协会或者妇女联合会等社会组织等。

学法有哪些预防作用:

    对于法律的预防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律的明示作用和执法的效力以及对违法行为进行惩治力度的大小来实现的。法律的明示作用可以使人们知晓法律而明辨是非,即在人们的日常行为中,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绝对禁止的,触犯了法律应受到的法律制裁是什么,违法后能不能变通,变通的可能性有多少等等。


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过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21 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这是因为该法典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 

1、民法是对人们真实生活中行为的规范,是日常生活中的基本法。民法即私法,是关于个 人或私人的法。如隐私权和信息权,民法就是关于平等的民事主体公民或法人等的财产和人身关系 方面的法律规范。 从市场经济的概念方面可以看出,民法具有私法的特征:民法是以“私”字为核心的私权 经济,这个特点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市场经济的基本主体是私人(指有独立利益和人格的一切主 体),其发展动力是私心;而且追求的目标也是私利。因此,可以说民法又是权利法和平等法。即对任 何一个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都要平等地保护。 如果说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那么民法典就重在保护私权利,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大到合 同签订、公司设立,小到缴纳物业费、离婚,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 

2、民法通过强调人性,追求真、善、美,实现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如被称为“帝王规 则”的诚实信用原则,它要求民事活动要以依此原则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否则,就在承担民事责 任。 英国著名法学家梅因曾说:“一个民族,如果民法规范健全,说明它的文明程度高;如果刑 法健全,说明它的社会文明程度低。”《民法典》的出台,表明了我国社会将进入一个文明进步的 新时代。 

3、《民法典》内容决定了民事权利和义务以及民事行为和责任问题,需要与民法意识、民 法观念的培育和普及有关。 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 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民法典中涉及的婚 姻、继承和收养问题,涉及的财产方面的物权以及债权方面的合同问题以及侵权责任问题,都是基 于民事法律关系的四要素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这就要求人们不仅要有权利意识,还要有义务意 识;不仅要有行为的合法性意识,还要有责任意识。如果一个人没有民法观念,那么,他的人格观 念、权利观念、利益观念、自由观念以及责任观念就不可能完善。如果一个政府没有民法观念,就 可能不是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府,更难说是一个法治的政府。 因此,民法意识的培养既是全民的自觉行为,也是政府责任。 

4、民法典的贯彻实施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民法典是全面依 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载体,很多规定同有关国家机关的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直接关联,特别是涉及公 民和法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民法典的实施,会很好地体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中国 社会已经进入快速发展的新时代,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随着经济发展和国民财富的不断 积累,随着信息化和大数据的时代的到来,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 的要求日益增强,希望对权利的保护更加充分,更加有效。 这就要求我们要了解民法典的规范,了解公民权利与 义务和责任的要求,同时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

未成年保护法及预防青少年

         犯罪宣传资料

一、什么是未成年人?

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根据年龄的不同,公民分为成年人和未成年人,我国法律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未满18周岁的公民是未成年人。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

二、未成年人应享有哪些权利呢?

享有五项权利,具体是:生存权、发展权、受教育权、受保护权、参与权。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而且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依法平等享有上述权利。未成年保护法法要求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思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它腐朽思想的侵蚀。

三、什么是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是指违德、违纪、违法等越轨行为,也就是说,轻微违法或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实施的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未成年人不得实施的“严重不良行为”

(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四)传播淫秽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等行为

(六)多次偷窃

(七)多次赌博,屡教不改

(八)吸食、注射毒品

(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四、什么是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是指达到法定的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人实施的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有过错的、对社会有危险性或有害的行为。

五、未成年人犯罪始于不良行为。

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实际是一些不良习惯从轻到重的不断强化过程,若不注意用道德、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在日常学习、生活中,用社会公德、传统美德、学生守则等来要求自己、管理自己、熏陶自己、养成良好的习惯,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法律意识,而沾染上不良习惯、不良行为,不加管束,任其发展,必然会严重危害我们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这方面教训和事例枚不胜举,青少年朋友要注意啊!

俗话说,小洞不补大洞吃苦。这是一个最通俗的比喻,一个人不注意克服小毛小病,必然会变成大毛大病。不妨我们从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事例加以剖析,看看不良行为的危害性,进而提高预防不良行为的自觉性。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地矫治,很容易从不良行为逐步发展到违法犯罪行为。

青少年朋友,要想不犯法,就要学会自我保护,学会拒绝,不被不健康的东西所左右,不随波逐流瞎盲闯,不受黄色、灰色、黑色污染,努力培养自身的良好教养!


       最后我们要以这次普法宣传活动为契机!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适时地融入我们学生的学习生活中,培养学生们的爱国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养成尊重宪法,维护法律的良好品质,让孩子在成长过程中逐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提高分辨是非和守法、用法的能力,做一名知法、守法的合格小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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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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