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民银行关于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的工作要求,维护人民币流通秩序,创建良好的人民币流通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工行济南天桥支行营业室组织员工开展“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的宣传活动,在宣传活动开始之前,利用晨会时间对厅堂服务人员开展培训,明确拒收人民币现金的定义,强调人民币是我国法定的货币,拒收人民币属于违法行为的法律规定。
在活动开展中,通过利用网点地理优势进行现场宣传,在营业大厅布放相关标识、宣传折页以及宣传片,积极向客户宣传“不得拒收人民币现金”,同时,做好网点现金服务工作,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告知所有企业客户和个人客户都不得拒收人民币。
同时在网点周围以及人流量大的街区附近,发放宣传单,向群众宣传整治拒收现金的相关知识,告知群众在遇到单位及个人拒收人民币行为时,可以依法维护个人权益。
从维护金融秩序和公平竞争、提高央行公信力和形象、推动数字化转型和普惠金融发展等多个方面来看,整治拒收现金行为都是一项必要且有意义的工作。在此背景下,我们济南天桥支行会更加积极支持央行的工作,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公平,为构建一个更加完善的金融体系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