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有效发挥档案工作在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我县组织开展档案工作服务农村基层社会治理试点工作。2023年11月22日,市档案局专家组对新安县石寺镇渠里村档案工作服务农村基层社会治理试点工作进行了验收,县档案馆馆长裴仁军、县档案局局长张毅坤、石寺镇党委副书记蔡红丽陪同验收。
专家组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形成意见等环节,按照《洛阳市档案工作服务农村基层社会治理试点工作验收标准》,对村级档案的组织领导、工作制度、设施设备、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村务管理档案基本目录(清单)这六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评估。最后,在验收反馈会上,专家组对渠里村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意石寺镇渠里村档案工作服务农村基层社会治理试点工作通过验收。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县档案局(馆)、石寺镇、渠里村三级联动,严格执行省市档案局关于档案服务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有关精神,围绕强化档案职能、服务乡村振兴的工作思路,精心组织,稳步推进。一是积极筹措试点工作资金,在档案室配备五节柜、空调、除湿机、温湿度计等设施配备,全面提升档案保管条件,对村档案员加强指导培训,不断提升村级档案员的业务能力,助力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二是严格按照《村级档案管理办法》《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等相关要求,对村级档案进行科学分类、规范整理,制定村务管理档案基本目录(清单),确定《渠里村档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确保档案分类明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晰、装盒合理,截至目前渠里村共收集整理文书、基建项目、会计、奖牌实物等1997年至今各类档案共109卷、678件;三是县档案馆将现存渠里村地基、宅基等档案资料数据与村级档案室共享,建立共享查询服务,活化利用档案资源,切实提升档案服务效能。
下一步,我县将根据省、市档案局要求持续压实责任,加大档案工作服务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推进力度,将渠里村优秀试点工作经验在全县推广,建立村级档案长效管理机制,对村级档案工作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不断提高村级档案管理规范化水平,确保档案存得下来、管的安全、用的方便,更好服务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