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海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年终岁末帮助农民工维权活动的通知》(琼司通[2023]74号)精神,确保在我县务工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农民工圆满安度新年佳节,11月23日,昌江县司法局联合人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法律服务人员深入核工业井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海南核电工程项目部,开展年终岁末帮助农民工维权活动。
昌江县司法局联合人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年终岁末帮助农民工维权活动是践行当前主题教育活动的有效举措,法律服务人员以农民工在劳动维权中常见的实际问题为切入点,采取以案说法的方式解析劳动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援助咨询、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及现场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等多种形式进行。
活动由县人社局仲裁院院长庞海岚主持,庞院长指出,我们来这里开展活动主要是为了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希望农民工朋友在遇到法律纠纷时,依法理性表达合理诉求,不要走极端,预防违法犯罪的事件发生,年终岁末要特别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确保春节能安全地回家和家人团圆。“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杨彦萍结合在昌江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实际案例,讲解了《劳动合同法》及有关农民工法律法规内容,指导农民工要认真签订劳动合同并持有合同;劳务关系的当事人要有证据意识,注意保存雇主的身份信息和工程的承建人、发包人信息;劳动者要注意保存证明劳动关系、工资支付证据;劳动者维护自身权利要及时,要有法律时效的观念等等,着重讲解了劳动法系列法律法规关于劳动合同、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等内容,介绍了刑法中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相关规定。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室主任李世兰结合多年的工作经历讲解了《法律援助法》和《海南省法律援助规定》有关农民工如何申请法律援助维权的内容,宣传法律援助无偿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鲜明立场。重点介绍了法律援助对农民工开通欠薪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欠薪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简化审批流程,做到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符德军同志结合多年从事劳动监察工作的经验,讲解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主要内容,指导农民工在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中的应当注意的事宜,拍照保存用工单位的项目公示牌,工资要每月跟公司结算清楚,如有拖欠工资现象,可拨打公示牌上的电话投诉举报。
讲座结束后,法律服务人员还到项目部的档案室检查了农民工的花名册、劳动合同及工资发放表等资料,并与农民工代表、企业负责人进行深入交谈,对企业用工情况、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以及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法律体检,并针对项目部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活动现场共解答了3名农民工的法律咨询,抽查了农民工的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表、花名册共35份,各类法律援助宣传资料100多份,组织了20多名农民工代表参加学习,并赠送了雨伞、围裙、提袋等生活用品100多份。
通过此次活动,有效扩大了农民工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增强了农民工依法维权的能力;提升了农民工的法治获得感,农民工们更加安心地投入到“昌江绿色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建设工作中。
人社局仲裁院院长庞海岚主持活动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杨彦萍讲解《劳动合同法》及有关农民工法律法规内容
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室主任李世兰讲解《法律援助法》和《海南省法律援助规定》有关农民工如何申请法律援助维权的内容
综合行政执法局符德军同志讲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主要内容
解答农民工法律问题及向农民工发放宣传资料
法律服务人员还到项目部的档案室检查农民工的花名册、劳动合同及工资发放表等资料,并与农民工代表、企业负责人进行深入交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