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年前,浙江枫桥干部群众创造了“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此后,“枫桥经验”从一地走向全国,扎根广袤中华大地,在火热的社会实践中拔节生长、枝繁叶茂。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各地紧紧依靠群众探索创新,形成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
“枫桥经验”形成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发展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创新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
写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党的二十大报告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枫桥经验”被赋予了新的时代使命。
不论社会如何变迁,坚持党的领导始终是“枫桥经验”的不变灵魂、根本保证。
扎根基层、耕耘基础,走近群众、服务民生,一个个家庭的“小和谐”“小幸福”,联结成整个社会和国家的“大平安”“大稳定”。
树高千尺,其根必深;江河万里,其源必长。
不论过去、现在和将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和以人民为中心,提高党在基层治理中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把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好、合理诉求解决好、智慧力量凝聚好。
近年来,各地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找准国法与良俗共通点,充分利用本地群众良善习惯、传统美德、民族风俗等,增进了群众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文化认同,促进德法共治。
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源于基层实践,是“枫桥经验”创新发展的重大成果,也是新时代构建基层社会善治新体系的根本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