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水利行业首个市级地方标准《水利建设工程监督管理规程》正式发布

长治市水利发展中心
创建于2023-11-22
阅读 3267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2023年11月20日,由长治市水利局组织领导、长治市水利发展中心研究制定的《水利建设工程监督管理规程》,经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于2024年2月20日起施行。

  《水利建设工程监督管理规程》是我市水利行业制定的首个市级地方标准,编制过程历时9个月,于2023年2月启动。编制组通过对《规程》涉及的30余个国家、水利部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文件进行对比、提炼,对服从上位法的合规性、执行现行标准的合理性和指导监督管理工作的适用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梳理、审查和解读,经过7次大修改、15次调整完善、4次专题会议审查、5次校审,先后完成了标准化技术专家组组建、《草案》、《征求意见稿》、《送审讨论稿》、《送审稿》、《报批稿》和《发布稿》。

  2023年7月1日,由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持,邀请省水利厅和市水利标准化技术专家组专家召开了立项审查会议。会议充分肯定了该标准制定的必要性和指导意义,确定了标准名称、内容、总体框架等。

  2023年8月7日,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了项目计划,批准了标准制定项目立项。

  2023年9月1日,长治市水利局组织召开了《规程》(征求意见稿)的专家审查会议,并通过了审查。自9月1日至10月7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共征集修改意见60条,其中采纳38条。

  2023年9月20日,长治市水利发展中心组织标准化技术专家组及行业技术专家召开了研讨会,对《规程》进行了逐条逐项讨论,并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2023年10月15日,编制组结合征集意见和研讨会的讨论意见,修改完成送审稿。

  2023年10月17日,长治市水利局组织对《规程》(送审稿)进行了技术审查,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规程》(送审稿)符合标准编制的相关要求,满足报审条件。

      2023年10月20日,经长治市水利局正式报送长治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

  该《规程》共分为15个章节、17个附录、112项条文,从监督手续办理、监督检查、质量检测、质量评定、工程验收、质量核备、档案管理等方面,制定了流程、规范了程序、明确了标准。《规程》的发布,填补了我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标准方面的空白,对规范我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工作行为,统一工作标准,提升工作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阅读 3267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